第六章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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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履行原则概述合同履行原则概述n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履行的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债务时所应遵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债务时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反映法律对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及价值取向。循的基本准则,反映法律对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及价值取向。n合同履行原则的不同观点:合同履行原则的不同观点:n(一)(一)A适当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B协作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C经济合理原则;经济合理原则;D情情势变更原则势变更原则n(二)(二)A严格履行原则;严格履行原则;B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C协作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n(三)(三)A实际履行原则;实际履行原则;B适当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
2、C协作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D经经济合理原则济合理原则n(四)(四)A按约定履行原则;按约定履行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C执行政府定价原则执行政府定价原则n通常观点:通常观点:实际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经济实际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情势变更原则合理原则;情势变更原则指双方当事人不仅应各自严格履行自己的义指双方当事人不仅应各自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而且应基于诚信原则,协助相对人履行义务。务,而且应基于诚信原则,协助相对人履行义务。 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债权人应适当受领给付。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债权人应适当受领给付。 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可
3、要求债权人创造必要条件,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可要求债权人创造必要条件,提供方便;提供方便; 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积极采取措施,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否则,还要就扩大的损失自负其责;避免或减少损失,否则,还要就扩大的损失自负其责; 发生合同纠纷时,应主动承担责任,不得推诿。发生合同纠纷时,应主动承担责任,不得推诿。 合同法合同法第第60条第条第2款,对附随义务的规定。款,对附随义务的规定。n经济合理:经济合理:指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要讲求经济效指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要讲求经济效益,要符合对方的利益和国家利益,以最小的成本实现益,要符合对
4、方的利益和国家利益,以最小的成本实现最大的合同利益。最大的合同利益。n主要内容:主要内容:n债务人履行债务应当经济合理(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变质时的债务人履行债务应当经济合理(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变质时的处置,处置,390条条)。)。n债务人应选择最有经济效益的履行方式。债务人应选择最有经济效益的履行方式。291条,承运人义务条,承运人义务n选择合同履行期应符合经济合理原则要求。选择合同履行期应符合经济合理原则要求。71条,提前履行。条,提前履行。n债务人提存标的物应符合经济合理原则。债务人提存标的物应符合经济合理原则。n合同的变更应体现经济合理原则。合同的变更应体现经济合理原则。 1概念概念 2
5、适用依据适用依据 3适用条件适用条件 4效力效力n情势:情势:合同赖以成立的各种客观情况。合同赖以成立的各种客观情况。n变更:变更:合同赖以成立的客观情况发生异常变化。合同赖以成立的客观情况发生异常变化。n情势变更:情势变更: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合同赖以成立的客观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合同赖以成立的客观情况非因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发生不可预见的异常变化,情况非因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发生不可预见的异常变化,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若继续维护合同原有效力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若继续维护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致使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严重失衡,不利则显失公平,致使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严重失衡,不利方可以
6、请求法院变更或解除合同。方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或解除合同。n情势变更原则在法国法上称为情势变更原则在法国法上称为“不可预见理论不可预见理论”,在德在德国法上称为国法上称为“行为基础理论行为基础理论”,在英美法上称为在英美法上称为“合同合同落空理论落空理论”。n实践依据:实践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武汉市煤气公司诉关于武汉市煤气公司诉重庆检测仪表厂煤气表装配线技术转让合同购销煤气表重庆检测仪表厂煤气表装配线技术转让合同购销煤气表散件合同纠纷一案适用法律问题的函散件合同纠纷一案适用法律问题的函来适用。来适用。n理论依据:理论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或诚实信用原则,或“附加条款说附加条款说
7、”,即当事,即当事人对情势变更条款存在着约定。人对情势变更条款存在着约定。n民法通则民法通则、合同法合同法没有关于情势变更原则的明没有关于情势变更原则的明确规定。确规定。n合同法解释二合同法解释二第第26条对此作了规定。条对此作了规定。n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同时无法预见无法预见的、的、非不可抗力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造成的不属于商商业风险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人
8、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n客观表现不同:客观表现不同:不可抗力一般表现为重大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一般表现为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社会事件;情势变更均可由前两者引起,但主要表重大社会事件;情势变更均可由前两者引起,但主要表现为社会经济情势的重大变化。现为社会经济情势的重大变化。n对合同的影响不同:对合同的影响不同: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履行不能或不能完履行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不能按期履行;情势变更全履行、不能按期履行;情势变更合同订立时赖以合同订立时赖以存在的基础丧失,
9、若继续履行,结果晃失公平。存在的基础丧失,若继续履行,结果晃失公平。n适用程序不同:适用程序不同: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可直接通知对方当事人可直接通知对方当事人解除合同,免除自己的义务;情势变更解除合同,免除自己的义务;情势变更除法律的特除法律的特别规定,当事人不享有自行解除合同权利,只能请求法别规定,当事人不享有自行解除合同权利,只能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n原因不同:原因不同:商业风险商业风险商业活动固有风险,如市场商业活动固有风险,如市场供求变化、价格涨落等;情势变更供求变化、价格涨落等;情势变更合同成立基础的合同成立基础的客观环境发生异常变动。客观环境发生异常变
10、动。n法律要求不同:法律要求不同:商业风险商业风险法律推定当事人有所预法律推定当事人有所预见、能够预见;情势变更见、能够预见;情势变更当事人不能预见。当事人不能预见。n归责主体不同:归责主体不同:商业风险商业风险归责于当事人自己;情归责于当事人自己;情势变更势变更不可归责于当事人。不可归责于当事人。n须有客观情势发生异常变化的事实须有客观情势发生异常变化的事实n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之前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之前n发生原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发生原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n当事人不可预见、不能克服当事人不可预见、不能克服n若继续维持原合同效力会使履行结果显失若继续维持原合同效力会使履行结果显
11、失公平公平第三节 合同履行的规则 案案 例例 1 2 3 4 一、法定义务规则一、法定义务规则 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履行规则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履行规则 三、价格变动时的履行规则三、价格变动时的履行规则 四、代物清偿规则四、代物清偿规则 五、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规则五、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规则 六、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规则六、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规则n甲、乙双方订立了一份买卖甲、乙双方订立了一份买卖20万吨塑料泡沫的合同,万吨塑料泡沫的合同,合同规定甲方(卖方)在合同规定甲方(卖方)在1年内分年内分4次交货,但对交货次交货,但对交货的季度、月份和具体时间都没有规定。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