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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租赁合同已改版.pdf

上传者:顾生等等 2022-07-25 16:55:05上传 PDF文件 314 KB
租赁合同
合同号:20120501601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电 话:_____ 电 话:_____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
乙双方就以下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租赁物
1.1 甲方将位于高科科技园园区的厂房 层,(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
方使用,租赁物面积为 含公摊平方米,位置位于深圳光明新区公明办
事处田寮社区光侨大道七号路一号高科(华柏)科技园。
1.2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
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
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得从事非法
活动。(签订租赁合约后乙方受政府有关部门不批准营业执照范围内经营,
甲方租赁费及其它费照常收取,一概不负乙方所有事宜责任)。
1.3 本租赁物正式启用乙方需要提供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营业执照、法人机构代码
证、税务登记证、环保合格证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存档。需要重
新申请暂不能提供的,须以个人身份先租赁,40 天内必须提供以上证明作
为存档,不得违法经营。否则视为违反合同,取消合同,没收押金。
2、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与厂房同期。
2.2 租赁期限届满前 3 个月乙方如须续约,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

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
方有优先权。
3、交付
3.1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
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
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
3.2 本租赁物由于后期政府或者不能抗拒因素不能正常交付使用,甲方协调,若
无法协调,甲方须退回全部保证

厂房租赁合同已改版


文档来源:https://www.taodocs.com/p-5128459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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